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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包了很多二奶的法官,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来源:刑法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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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洪泉


裴洪泉,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1956年12月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文化程度是硕士研究生。2008年01月04日上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中院原副院长裴洪泉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裴洪泉无期徒刑。
裴洪泉,国籍中国,性别男,民族汉族。

人物经历

1983年,裴洪泉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后担任告申庭副庭长。1994年,深圳中院设立破产庭,裴洪泉担任第一任庭长。1998年裴调任盐田区法院院长,1999年又调任罗湖区法院院长;2005年7月,裴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人物事件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01月04日上午对深圳中院原副院长裴洪泉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裴洪泉无期徒刑。据了解,裴洪泉是曾经轰动一时的深圳中院腐败窝案中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裴洪泉在担任深圳中院经济审判第三庭(原破产庭)庭长、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及深圳中院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第五庭(房地产审判业务)等庭室工作期间,先后以各种名义收受某拍卖业公司的贿赂人民币150万元、港币20万元,收受某房地产公司的贿赂200余万元。同时,裴洪泉的个人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而其对个人财产中的人民币351.5万余元、港币296.9万余元、美元3.4万余元、澳币4.9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认为,裴洪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其个人财产和支出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判处裴洪泉无期徒刑。


忏悔录|裴洪泉:误以为“长袖善舞” 能钻法律的空子

忏悔人

  裴洪泉
  原任职务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触犯罪名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

  2008年1月4日,被江门市中级法院以上述二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现在阳江监狱服刑。

犯罪事实

裴洪泉在担任深圳市中级法院经济审判第三庭(原破产庭)庭长、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院长、罗湖区法院院长及深圳中院副院长期间,先后以各种名义收受某拍卖公司的贿赂人民币150万元、港币20万元,收受某房地产公司的贿赂200余万元。同时,裴洪泉的个人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而其对个人财产中的人民币351.5万余元、港币296.9万余元、美元3.4万余元、澳币4.9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锐意改革,赢得坦荡仕途

我原本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和地位,作为副局级领导干部,我的事业如日中天。而如今,我沦落为一名罪犯,只能与高墙电网为伴。

我曾经有过美好的理想和不懈的追求,也拥有过光辉的一页,特别是在审判制度的改革上作出了贡献,比如,成功组建全国首家“破产审判庭”,提出同案同判的标准案工程等等。我成功审理过许多全国首次出现的案件,在破产法、经济法等方面著书立说,在许多方面可以说开创了先河,被授予专家型法官称号。我也获得过多项国家、省、市级的荣誉。我的辛勤工作、锐意改革得到了组织上的认可,我一步步被提拔为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心态失衡,滑向犯罪深渊

我工作地所在的深圳市,经济发达,物质生活比较丰富。按照我和妻子的正常收入,可以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与其他地方的同行相比,我算是富人;但与周围那些开名车、住豪宅的人相比,我却是“穷人”,因此我多少有些失落。看着一笔笔巨资经审理后轻易易手,而自己作为“过路财神”得不到任何好处,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在各种利益的长期诱惑下,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贪念,弥补这种心理落差,我没有把握好人生之船的航向,驶入了一条暗礁四伏的歪道。我开始从拍卖商手中拿好处,接受房地产老板给我的购房折扣。最初从拍卖商手中拿好处时,我也曾拷问过自己,这样做是不是违背了初衷,算不算犯罪?罪恶感与良知在博弈,心中备受煎熬。但我当时考虑更多的是,这样做是不是安全,而不是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有了第一次伸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从那之后,我就成了一个心理防线上有缺口的人,无形中在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发展到后来,一有风吹草动,我就精神紧张,草木皆兵。因为走错了一步,我从此失去了坦荡做人、平静安宁的心理乐园。

我不是不懂法,也不是不会用法,出现问题的关键是自以为是,误以为自己“长袖善舞”,能钻法律的空子,这也是职务犯罪者的一个通病。我给自己定的底线是不枉法裁判、不徇私舞弊。只要不突破自己的底线,其他方面耍点儿花样无所谓,事实证明,这样做是要命的。

我总以为能为亲友办点事是应该的,因此,在帮助亲友打点时,我有点儿习以为常、不以为然,自己没有警醒到这是社会地位、手中权力在发挥作用。我以为今天的位置是我个人奋斗的结果,我也为此付出过艰辛的努力,将受贿当成对自己多年辛苦的回报。我以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一些边缘地带、在不害他人的前提下捞点好处,只要没捞过界、不太离谱,问题就不大,以为这样就不会被人轻易发现。正是这种贪得心理和侥幸心理蒙蔽了我的智商,让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让我走进了监狱。

贪婪惹祸,危害家庭悔当初

出事后,我曾一度错误地认为,我的案件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法官是高风险职业,因为每个案件都有败诉的一方,有人会把败诉原因归咎于法官而心生怨恨。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不是堕落的,而是被人“推落”的。到监狱服刑后,经过教育,我才认识到“祸福无门,唯人自招”的道理。那些恩恩怨怨的事或许存在,但如果自己没有问题别人也整不倒。回顾我从天堂到地狱、从法官角色到罪犯身份的转变,主要的问题还是出在自己身上。

经历人生巨变,我幡然悔悟,曾经那么重要的成败得失都显得微不足道了。我原本是一家人的顶梁柱,是妻子的依靠和女儿的骄傲。父母兄弟姐妹都以我为荣,我也承担为人子、为人夫、为人兄、为人父的责任。然而,我的贪婪却带给了亲人们无限的磨难和巨大的伤痛。

我入狱后,家庭就像断了弦的琴,大女儿本就患有严重疾病,一直都是我经手她的治疗事宜,我坐牢后,大女儿面临失去父亲的关怀和照顾的困境;体弱多病的妻子一边忍受疾病的折磨,一边为我担惊受怕,还要独自抚养尚且年幼的小女儿;每每看到照片中小女儿天真的眼神,我就叹息年幼的小女儿如何承受爸爸不在身边的苦楚。在狱中服刑,我才真切地感受到“家中无病人,牢中无亲人”就是最大的幸福。

贪欲和侥幸,断送了我的大好前程,殃及了我的家庭,影响了单位声誉和司法机关的形象。抚今追昔,我后悔许多事情那么做不值得!现在的我,在监狱真心忏悔,认真改造,以求早日新生、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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